关于2010/2011学年开设
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通知?xml:namespace>
各学院:
根据鲁理工大政发[2004]78号《山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校今年继续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以下统称第二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本科学生。
1.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资格为:学有余力、成绩优良、已获第一学年规定学分且确定专业的学生,可以修读其他专业作为第二专业。其中申请修读工科专业为第二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受学业预警的学生不能申请修读第二专业,修读过程中,如果第一专业受到学业预警,第二专业停修一年。
2.申请第二专业的学生应详细了解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年限,熟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体系,征求有关老师的意见,然后自主确定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开设情况见“附件一”,相关专业介绍、教学计划及学校文件可到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查询。
3.申请第二专业的学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第二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xml:namespace>
4.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对学生进行选拔,并于
5.第二专业开设学院
6.所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一律到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缴费。学生根据本年度要修读的第二专业学分数于
7.所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通过学校统一办理的农行缴费卡缴费,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第二专业费用存到自己的缴费卡里。一律不接受其他银行卡缴费。
8.教务处
9.第二专业教学管理过程管理课堂教学、考核、中期筛选等
问题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专业教学管理的通知》(教务函【2008】99号)。
二○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