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本科生?xml:namespace>
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营造我校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高等数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巩固学生的阶段学习成果,经研究决定,将安排2011级本科学生《高等数学》课程的期中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加考试的为修读该课程的本科学生,考试按自然班组织,学生考试于第十二周周四(11月17日)下午56节进行。
2. 请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表下载考试安排和学生名单,并依照要求安排监考老师。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3. 《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安排表》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考务栏目下载,其他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电气教学科 2782229。
附件:高等数学期中考试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