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毕业生咨询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1.如何打印成绩单?
答:近期由于忙于整理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还未整理。
7月3日—7月9日教务处统一打印毕业生成绩单,由学院统一领取后装入个人档案。
学生个人需要成绩单的于7月3日——7月5日到学籍科办理。
2.资格未通过的学生如何拿到毕业证(学位证)?
答:因成绩不合格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毕业后在弹性年限内回校补考或者重修,达到毕业资格的可以换发毕业证;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程序补授学士学位。
由于9月份的补考提前到本学期组织,所以9月份不再安排补考,下学期普通本科生可以回校重修,专科、专升本、合作办学本科学生可以春节后回校补考。
补考由教务处考务科负责,一般开学第一周报名,电话:0533—2781326。
重修由学籍管理科负责,一般开学第二周报名(公选课开学一个月后报名),电话:0533—2780393。
3.因在校期间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处分未获得学位证怎么办?
答: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06]43号)第四章第八条之规定:“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未获学士学位者,可在6年弹性学制内提出补授学士学位的申请。对于工作满一年且表现较好、取得较大成绩者,经用人单位证明和学校审批,可以按程序补授学士学位。”
一般在6月10日左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直接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毕业资格未通过的学生可以领取什么证书?
答:学校在本学期末进行第二批资格审核,发放第二批毕业证、学位证。给最终毕业资格未通过的学生办理发放结业证。待补考或者重修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学生需要交回结业证,教务处集中到省教育厅换证。换证要在在弹性年限内受理,一般每个学期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