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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需审计科研项目明细表

电气学院科研审计.xls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理工大党办发〔2013〕15号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校党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行为管理要求,切实规范科研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监字〔2013〕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和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  长:都光珍 张新义

副组长:王学真 衣玉琛 吕传毅

成  员:邓尚民 杜守旭 易维明 吴宗杰 战化军 邹培明 

宫本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杜守旭兼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为2011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四、检查依据

    主要依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教育部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等规定。

五、任务分工

经研究,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细目表》中列出的8个项目,52个检查点进行责任分工,具体分工见《山东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项目内容分工表》(附件1)。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 9月18日)

1.7月15日,学校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确定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重点领域、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出要求,明确责任。

2.7月16日至7月19日。各学院和责任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行为等三个文件,统一思想认识,拟定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并指定一名联络员,于7月18日前报纪委办公室。科技处、社科处按照检查范围,提供科研项目清单、合同号及有关资料,于7月18日前报纪委办公室,便于各学院和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开展工作。

3.7月20日-8月10日,各学院组织被纳入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对照附件2中相关的检查点逐一进行自查,自查表每个项目一份。各学院对照附件1中与学院有关的检查点逐一进行自查,并汇总本学院被纳入检查的项目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学院层面的整改情况(纠正措施、落实情况和制度完善情况)、对学校层面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建议。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协调、指导及回收自查表、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并负责对上报材料的审查把关。自查表、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于8月1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组织力量对照检查项目中对应的检查点逐一进行自查,协作单位配合,自查表、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于8月1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审计处牵头,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参与,组成专项审计组,抽取部分项目开展专项审计,审计初步报告于8月30日前报纪委办公室。

4.纪委监察处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工作小组。8月31日—9月12日,根据科技处、社科处提供的项目审核材料和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评议界定,对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拟定学校层面的整改措施,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整改。

5.9月13日-9月18日,汇总整理补充完善有关材料,由审计处撰写学校审计报告,纪委监察处撰写自查自纠报告,计划财务处填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落实基本情况统计表》,于9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

    (二)准备迎接全省专项检查

省教育厅定于10月份对全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全省高校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情况,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学校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2011年以来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其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学院领导和课题负责人履职情况。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对我校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科研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明确责任,扎实开展。在自查自纠期间,纪委监察处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确保这次检查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各责任分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纠建结合,重在建设

按照检查项目内容逐项彻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各项资金管好使用好。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项目内容分

工表》

2.《山东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表(分项

目)》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印发

 

 
1.山东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责任分工表.doc
2.山东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表(分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