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学处函【2010】7号),每年上半年对我校校园绿卡进行资格复查和局部调整,请各班级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班级认真学习《山东理工大学校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绿卡管理实施办法》(见附件),依据认定标准与条件,按照认定程序,进行资格复查和局部调整。
二、各班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对校园绿卡进行资格复查和局部调整(要考虑选专业完毕后持有校园绿卡学生的变化),原则上绿卡持有同学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5%,持A卡人数不能超过持绿卡总人数的50%,毕业班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复查和调整。
三、各班级要将此次复查和调整的校园绿卡的情况,于4月25日前报各自辅导员处。具体要求如下:
1.局部调整涉及人员所在的班级要重新填写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登记表》,如果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班级)》的认定成员有所变化也要重新填写上报,没有变化不必上报,一式一份以电子版、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
2.此次调整第一次获得校园绿卡的同学要填写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认定申请表》只报送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3.为了档案的美观、整齐,附件1、附件2的字体、字号等格式以表格默认格式为准,不要随意调整或更改。
4.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各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zizhudqxy@163.com。
请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通知到所有同学,做好此次资格复查和调整工作,相关材料务必按时报送。
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班级).doc
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