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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9拉斯维加斯游戏官网班级导师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发挥我院教师在学生培养过程中的导作用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优化师生关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局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 鲁理工大政发〔2014〕32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导师的工作职责 

(一)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熟悉所带学生,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类思想问题。定期组织班级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和专业方向选择进行指导。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学生学会学习,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开展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优良学风。

(三)对学生进行发展指导。指导学生进行学业生涯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树立科学的成才目标和发展方向。指导学生在道德品行、人格修养、心理素质、人际交往、团队合作等方面获得较好的发展,提升学生适应未来职业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四)配合辅导员开展班级建设。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鼓励、指导学生骨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配合辅导员开展组织发展、推优评选、资助育人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导师的工作要求

(一)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班级导师每学期至少组织或参加2次主题班会。个别指导每学期至少对班级每个学生指导1次,重点关注学业困难学生,适时与他们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二)班级导师要经常与学生辅导员、任课教师及教学科老师进行沟通,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表现情况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问题。

(三)导师要掌握班级情况,了解学生状况,对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教学、专业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反映,并提出建议。

(四)导师在每学期初要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平时要有工作记录,填写“班级导师工作记录簿”

(五)按时参加班导师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开展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指导水平。

、导师的选聘

(一)任职条件 

1、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

2、关心学生,富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

3、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度考核合格。

(二)聘任

采取个人申请、系(室)推荐与学院选聘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选,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学院颁发聘书。每位导师负责一个班级。每学年末选聘一次。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含实验系列)要积极申报,新进年轻教师必须申报。

(三)聘期

原则上从被聘时起至所指导班级毕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1、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

2、个人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3、班级导师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班级导师的。

、导师的考核

(一)班级导师的考核根据情况每学年末或随学校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考核采用百分制,学生评价占70%,学院评价占30%,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方法

1、导师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记录等材料。

2、学生评价。召开测评会,所指导班级学生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填写《导师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附件2),并给出导师得分。

3、学院评价。学院成立由领导班子、系(室)主任、科室负责人、辅导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在查阅导师工作手册基础上,根据导师的总结、实际工作情况和学生评价对导师工作进行评议, 填写《导师工作考核学院评议表》(附件3),并给出导师得分。

(三) 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

2、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学生评价不合格率在40%以上的。

五、导师的待遇

(一)给予导师一定的工作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补贴由两部分组成:基础补贴每学年1500元/人,按所带学生人数补贴每学年25元/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三个月的基础补贴。

(二)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将推荐到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每年按在聘班级导师总数百分之五的比例,组织“优秀导师”评选。“优秀导师”纳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表彰。

六、组织领导与管理

(一)班级导师制工作由学院班级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系(室)主任、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科,学生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根据本细则,负责导师的选聘、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等。

(二)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导师例会,总结交流工作情况,推广工作经验,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不断提高导师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落实。

七、本细则由学院班级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聘任登记表.doc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