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期末考试已经全面展开,教务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巡考与考试纪律的通知》请遵照执行!
教务函【2014】1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巡考与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学院:
目前,期末考试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务函2014[97]号),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以及本科教学督导员组成考风考纪巡视组,巡考重点是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学生是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目前学校期末考试秩序井然,整体情况良好,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 监考老师方面:
1.有少部分监考老师未按要求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出
现迟到现象;有的未佩戴监考证;有的进入考场后没有按要求清理考场。
2.有少部分老师没有认真检查考生身份证或学生证(校园
卡不属于有效证件);有的未及时警告有作弊倾向的学生。
3.有部分老师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比如看书看报、看手机、批改试卷,在考场外打电话、吸烟等。
二、学生方面:
1.部分学生带手机、小抄进考场,作弊意图明显。
2.部分学生无视有关考试纪律,对老师的警告不听,仍然利用手机、小抄等作弊。
3.部分学生携带的不是有效证件(校园卡),请学生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请各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监考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考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监考守则》、《考场规则》和《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监考制度,加强考试管理,督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职责,避免违纪事故发生;要求学生严肃考风考纪,诚信考试,避免作弊事件发生。对未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巡视组检查发现后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教学事故处理;对于作弊事实清楚的学生,由学生处和学院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理。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环节,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与学校齐抓共管,为建设我校良好学风做出努力。良好的校风、学风和考风的形成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请老师和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为我校良好考风的形成尽自己的努力。同时,欢迎老师和同学们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