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教务处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选选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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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2-2015级本科学生本学期重修课程的组织及选课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组织
所有课程均不组织单开班重修,需重修的学生均需参加跟班重修。
二、重修选课时间
9月21日08:00至9月30日17:00
三、重修选课方法
学生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所要重修的课程后,再选择上课教师头次,点击“提交”按钮。选课时间段内,学生也可随时退选。
四、重修选课容量限制
重修选课容量均以教室容量为基准,部分没有教室容量的课程,如实践课程等,学生可到学院教学科报名重修。
五、重修门次限制
为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期最多可选择6门课程进行重修。超出规定门次者系统会随机删除多选的课程。
六、重修学时
按照学校规定,冲突时间少于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可以允许报名重修,若重修学生上课时间低于三分之一,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的考试资格。
七、重修选课轮次
本次重修选课仅安排一轮,第一轮结束后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与重修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课堂考勤、考试安排、成绩登录、重修收费等,均以此作为依据。选课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重修选课。请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表谨慎选课,认真学习。
八、重修课表
学生选课后,课表即时生效,请学生注意按照所选课程按时上课。
九、重修名单
选课期间,2016级学生也在微调,学生名单可能会即时变化,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10月1日8:00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最终的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