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关于推免生推荐工作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并接受学生报名。
(二)学生符合《山东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学分绩点排名前20%者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包括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排列)。
(三)凡符合条件者,由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复核并进行综合评分,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参见第二条的第(二)款),并按综合评分成绩的高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公示。经过3个工作日公示,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四)向学校提交推免生建议名单。
第二条 推免生综合评价成绩组成
(一)推免生综合评价成绩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平均学分绩点,占比93%,二是学生发展素质评价,占比7%。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进行排序。
(二)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由日程表现考评和研究与创新能力两部分组成。
1. 日常表现考评成绩(上限3分)
每学期日常表现考评成绩为每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减去智育成绩、体育成绩、德育成绩和研究与创新能力成绩,所剩余的日常表现得分。
日常表现考评成绩=日常表现得分(满分5分) *0.6
2.研究与创新能力(上限4分)
(1)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和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第一负责学生加1.5分,成员加1分;省级第一负责学生加1分,成员加0.5分。同一内容参加或申请不同项目按最高级计分。同一人参与不同项目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计分。
(2)首位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且被EI或SCI收录的文章每篇计4分;首位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每篇计2分;在其他级别刊物和其他非学术性刊物媒体发表的文章不计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注:①刊物认定及分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②如存在论文代写、抄袭、一稿多投、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③署名第一单位为山东理工大学。
(3)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计4分。
(4)参加与专业紧密相关的重大创新竞赛,包括:全国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机电产品设计大赛、教育部“互联网+”大赛、ACM大赛等。
表2
| 国家级 | 省部级 |
一等奖 | 4分 | 2分 |
二等奖 | 3分 | 1分 |
三等奖 | 2分 | 0.5分 |
注:①此类竞赛级别根据学校规定核定;②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③团体项目负责人可获项目满分,项目组其他成员为奖项总分的60%。
第三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能按期毕业或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