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拟于第15-17周(12月11日至12月29日)进行。
请登录教务系统,在规定的评价时间内,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客观的对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整个教学环节进行全面评价,认真打分。
电气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7.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