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推荐限额
1.评审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6〕2号)(见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执行。
2.各学院推荐人选时应统筹考虑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人数比例,并且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限额(见附件1)。
3.所有成果的认定时间截至2018年9月5日,成果认定量化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
二、时间安排
(一)学校部署
2018年9月6日,学校部署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名额分配情况。
(二)学院布置、组织评选
2018年9月20日下午6:00前,各单位将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依次择优确定的学院分配名额推荐人选和学校竞争名额推荐人选及其相关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人员名单可提前报送,以便整理聘任评审小组专家)
(三)审议各学院推荐的学校竞争名额人选
2018年9月27日前,学校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会议,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分配名额推荐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对报送的学校竞争名额推荐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审议,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2018年9月30日前,学校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材料提交说明
各学院报送到研究生工作部的材料包括两部分:学院分配名额和学校竞争名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1式2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此部分材料须每人一个材料袋,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和姓名)和学院汇总材料,请各单位分别按照顺序统一整理。其中:
1. 学院分配名额和学校竞争名额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包括:
(1)盖章纸质版《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由学院联系研究生院统一打印);
(2)盖章签字纸质版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个人版)》(附件2)(为审核认定后的正确的成果材料统计,删除未认定的等有误材料);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统一为A4纸,发表在纸质期刊上的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内容页;发表在网上的期刊打印后由导师签字确认);
(4)纸质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仅专业学位研究生报送)
2.学院汇总材料包括:
(1)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严格按照评审结果顺序排序)(1式1份)(附件3);
(2)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汇总表》(1式1份,为审核认定后的正确的成果材料统计,与上报的最终个人版《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相一致)(附件4);
(3)盖章纸质版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1式1份)。
四、其他说明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评选工作,所有材料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过期将不予受理。
2.全校拟获奖人员提交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及学院汇总材料将胶印装订成册,用于存档及备查。
3.对未获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者,各单位不得推荐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果学生对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限额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个人版)》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分硕士和博士分别报送)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汇总表》
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6. 《研究生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 电气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1、9月7日:发布相关通知,广泛动员; 2、9月8日——9月9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每位申报的同学将所有申报材料放入文件袋中,文件袋外用A4纸打印好学院、姓名、学号等信息); 3、9月10日16:0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统一交至13#344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9月11日:学院对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5、9月12日——9月13日: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评议并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6、9月14日——9月20日:公示五个工作日。 7、9月20日18:00: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