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定于第15-17周进行。请各位同学认真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本、专科课程,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开设的课程均在评价范围内。
二、组织实施
请同学们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生个人负责的态度,对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从教学规范、教学内容、教学组织、课堂管理和学生获得五个方面,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教师授课质量和整个教学环节认真评价。
评价时间:11月28日至12月16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评价时间内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2.评价结束后务必要提交评价结果,否则评价不成功。
电气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附: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http://211.64.28.123/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